发布时间:2026-05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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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2026年4月份用电情况已于4月30日统一抄表完成。现将2026年4月份用电量进行公示。
本次仅公示可单独计量的办公室及实验室用电量。办公区域与公共区域用电未单独计量的,暂不纳入本次公示范围。
本次公示电量计量周期为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。
各部门、各单位若有办公房间调整或需要了解总用电量情况,请致电话3079767。
后勤管理部水电暖管理中心
2026年5月14日